为深入贯彻落实《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关于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积分制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中农发〔2020〕11号)和中共广东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《关于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积分制的指导意见》(粤委农办〔2022〕26号)要求,依据小谷围街乡村治理积分制推广运用工作领导小组(小谷围街〔2022〕6号)的有关部署,北亭村结合工作实际,积极探索在乡村(旧村)治理中推广运用积分制,制定本试行方案(试行时间1年,即2022年9月1日-2023年8月31日)。
一、总体目标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论述。坚持以自治增活力、以法治强保障、以德治扬正气,通过建立村民积分制,以积分考核管理为主要形式,将乡村治理中的各项事务转化为可量化的指标,通过合理设置积分内容和评定标准,按照登记、审核、评议、公示、奖惩等环节,将乡村产业发展、人居环境整治、文明乡风塑造等乡村振兴重点任务标准化、具象化,通过精神奖励、物质奖励、政策奖励等方式,使村民自治由“村里事”变成“家家事”,由“任务命令”转为“激励引导”,增强村民的参与感、获得感、幸福感和安全感。
二、基本原则
坚持党的领导,发挥党员作用。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治理工作的全面领导,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,推动村党组织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常态化,让积分制充分体现党的主张、贯彻党的决定,保障积分制沿着正确的方向推进。
坚持村民主体,激发内生活力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凸显群众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地位,坚持积分内容群众定、积分方式群众议、积分结果群众评,确保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,调动村民参与村庄事务与公益事业的积极性,激活北亭村发展内生动力。
坚持正确导向,因地制宜促振兴。围绕北亭村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的重点任务和突出问题,合理设计积分项目,积分奖励坚持以精神鼓励为主、物质奖励为辅,确保积分制符合群众意愿,充分发挥积分制的激励约束作用。
坚持改革创新,与时俱进谋发展。充分把握创建省定特色精品村的有力契机,依托区融媒体“爱番禺·爱北亭”小程序信息化数字平台,结合乡村发展的新情况新变化,适时调整积分内容和评价标准,建立与乡村振兴重点任务有机结合的积分动态管理体系。
坚持宣传先行,全民参与积分制。围绕“推广运用积分制,乡村治理齐参与”“乡村治理积分制,我使用,我参与”“积分推广你我参与,美好家园人人受益”“积攒积分,沉淀底蕴”等宣传,通过会议、海报、宣讲、活动等形式,将积分制的新形势、新政策传达到底、解读到位、发动到人,调动村民积极性,叫响“用好积分引擎,建设美好北亭”口号。
三、组织架构
成立北亭村乡村治理积分制管理领导小组(以下简称“村积分制管理领导小组”),由村“两委”、监察站站长、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等构成,统筹开展北亭村积分制推广运用工作,研究解决积分制工作中的疑难问题,制定、调整积分方案,探索建立长效运行机制。领导小组下设积分采集组、积分评议组、积分监督组、积分运用组,各组设组长一名、组员若干。
(一)积分采集组,以最小服务应急单元为依托,按照范围较小、地缘相近、村民相熟的原则组建若干积分采集小组,由网格长、专职网格员担任采集员,负责对所辖区域内积分对象的日常行为进行巡查,完成积分采集、录入。
(二)积分评议组,主要由村两委、生产队长、股东代表、党员代表、村民代表、人大代表等建立评议专家库,每月随机抽取5名、年底随机抽取10名组成积分评议小组,负责对积分采集小组采集的数据进行评估、确认,确定最终得分。
(三)积分监督组,由监察站站长、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组成,负责对积分制实施进行全过程、全方位监督,受理积分对象有关积分内容、评议结果等的申诉,并快速回应。
(四)积分运用组,主要由村文书、财务等工作人员组成,负责积分的兑换、注销、公示等积分管理工作;负责物质奖励过程中财务资金进出、物资流转登记等财务管理。
四、积分方案
(一)民主程序
坚持民意导向,积分方案的制定突出村民主体作用。一是充分凝聚民智,广泛征询意见,收集有利于积分制长效运行的“好点子”;二是坚持“规由民定”,以村规民约为基础,结合征集的民意,依法依规形成可操作性强的积分制实施方案及评分表;三是“事由民决”,积分制实施方案及评分表需经民主决策程序通过后施行,在实践中动态完善,充分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。
(二)积分管理平台
“爱番禺·爱北亭”小程序信息化数字平台为北亭村推广运用积分制管理平台(以下简称“积分管理平台”),积分采集、评议、兑换奖励等相关工作均使用该平台进行。
(三)积分对象
北亭村户籍村民均纳入积分制管理范畴,依据积分内容和标准对村民个体行为进行评价,以户为单位进行积分,一户一档,按照每户总分高低排名。
为方便积分,各户以户籍为准设置户主一名,分户后仍共同居住的,或者原户籍户主因个人原因无法承担户主职责的,可由家庭成员共同推选代理户主一名。
(四)积分内容与标准制定
1.积分内容
积分内容共包括“六个基本面,四个专项面”。“六个基本面”涵盖乡风文明建设要求的爱党爱国、遵纪守法、移风易俗、村民自治、公益道德、共建共管。涵盖村务治理重点要求环境整治、垃圾分类、出租屋及“三小”场所管理。
2.积分标准
乡村治理积分采用“基础分+基本分+加减分+否决分”相结合的形式进行,根据重要程度赋予分值,一般遵照以下原则制定:
(1)基础分每年为100分,在此基础上进行积分内容的得分评议;
(2)基本分项为所有对象都应遵守的普遍要求,每月进行评议;
(3)加减分项以激励乡风文明建设为目的设定积分内容,原则上按照重大事项10分、中心工作事项5分、一般工作事项2分设定加减分值,日常进行巡查;
(4)否决分项为法律法规、公序良俗所禁止的要求,一旦出现则该对象本年度总积分清零,取消该户年度各类积分相关评先评优资格。
(5)累计积分项目产生的加减分,原则上“上不封顶、下不封底”,但要避免出现刷分行为或不正确导向,如举报行为应设置最高累计得分,避免恶意举报、重复举报等;
(6)积分项应有清晰的判断依据或标准,操作性强;
(7)积分项应能覆盖积分对象的各方面,符合实际、实践性强。
4.积分说明
为提升积分制的可操作性,针对积分内容做以下说明:
(1)积分制目的在于促进乡风文明塑造,其中涉及违法违纪违规等行为以有关部门处置为准;
(2)同一事件(若属于多个积分内容的)仅可积一次分;
(3)房屋整体出租的户对承租者有约束规范义务,因出租屋、商铺、房前屋后、环境卫生等综合性评分项目产生的积分计入户主。
(4)军人、大学生等长期在外且户口迁出的家庭成员产生的积分(如立功受奖、读书深造等)计入户主。
5.内容与标准调整
村积分制管理领导小组可以组织积分采集、评议、监督、运用等小组组长依照村务村情、工作部署、群众意见、村民心愿等,从解决群众最关心、最迫切的问题出发,对积分内容、标准进行增减调整,并及时公示告知参与积分推广运用的全体人员。
(五)积分采集
由积分采集小组按照“村两委及工作人员采集+网格人员采集+个人自主申报”的三级模式负责积分采集工作。
1.网格划分
基于《小谷围街北亭村“三人小组”社区管家公示表》进行细化完善,旧村划分14个网格,生产队长担任网格长,来穗中心工作人员担任专职网格员,负责各网格积分采集工作;新村由生产队长担任网格长负责各区域积分采集工作。
2.采集方式
第一,网格巡查积分。
结合旧村实际,拟定网格巡查积分事项,采取“定期巡查+随机巡查”的方式进行积分采集:一是网格长、专职网格员根据工作安排每周开展两次巡查,进行积分采集和录入;二是网格长和专职网格员根据随机巡查发现、村民反映、村干部或其他相关部门反馈的情况进行核查,完成积分采集和录入。
第二,自主申报积分。村民个人可以通过积分管理平台自主申报积分,并提供相关证据说明,所在区域的网格长和专职网格员进行核查录入。
第三,其他来源积分。各级文件中涉及本村人员积分事项的,由村两委采集、录入;市、区、街相关部门转办的涉及本村人员积分事项的线索由村两委督导整改、完成积分采集和录入。
3.采集要求
积分采集应注重时效、准确记录,相关采集人员应遵照以下原则:
(1)所有积分采集应在24小时内录入“爱番禺·爱北亭”小程序积分管理平台;
(2)应注重保留反映积分事项的工作记录,文字应工整可辨、照片应清晰;
(3)若采集工作过程中出现减分项(如无故不参加会议、卫生状况差等)需要进行减分时,网格长或专职网格员应立即向积分管理对象反馈,告知其当天整改,当天整改完毕的不予扣分,复查仍未整改的予以扣分;
(4)如因积分采集产生矛盾纠纷,由网格长做好解释调解工作;
(5)遇到未明确规定的积分内容时,先行记录,由村积分制管理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,必要时应征求街积分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。
(六)积分评议
积分制实行“年度奖励,月度评议”。每月1-5日由积分评议组组长负责组建当次评议小组,开展评议工作。评议小组成员从评议专家库中随机抽取(平时评议抽取5名,年终评议抽取10名)。评议专家库由村两委、生产队长、股东代表、党员代表、村民代表、人大代表等构成。
评议小组可按照一定比例,抽取一定数额的积分对象,对其上月积分采集结果及原始记录进行核查,重点评议采集步骤是否准确、积分内容是否完整、积分标准是否合理、积分数值是否正确等。由积分评议小组对按比例抽取人员、及本月积分汇总进行签名确认。
(七)积分公示与申诉
评议结果报村积分制管理领导小组审核无误后,由积分评议小组通过便民公示栏、“爱番禺·爱北亭”小程序等方式及时公示公开,自觉接受村民监督,公示天数不低于5个工作日。
村民如对积分情况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及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积分监督小组申诉。如对申诉处理结果仍有异议,可在收到处理结果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村积分制管理领导小组再次申诉,村积分制管理领导小组给出的处理意见为最终意见。
(八)积分运用
为充分发挥“积分制”的激励促进作用,建立“精神奖励、物质奖励、政策支持”相结合的积分运用体系。积分的物质奖励运用以评议后无异议的积分为依据,兑换后即进行核销;精神奖励、政策支持等以累计获得的积分为依据,其中村民户年度积分为村民户每月积分的累加。
村积分管理领导小组在每次积分评议、公示工作结束后对村民户积分进行归档,由积分运用小组负责积分的评比、兑换等积分运用工作。
1.物质奖励,依托村庄超市、菜市场等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场所设立“积分兑换超市”,各村民户以户主为代表,凭累计积分以1分兑价值0.5元物品的标准,兑换相应的生产、生活、学习等必需日用品。
2.精神奖励,以积分高低排名为序,组织排名靠前的村民户评选年度“星级新时代文明之家”(不超过总户数的40%),具体实施办法由积分制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另行拟定。
3.政策支持,旧村村民参与选举村“两委”,应聘村、街相关部门工作人员,申请入党、入伍以及相关部门组织评优评先或开展政审工作时,户积分情况列为参考因素。
(九)资金保障
经费来源:项目运行经费由北亭村委负责统筹,街道、区在试点期间给与一定财政支持。
(十)工作监督
积分监督组对积分制实施进行全过程、全方位监督,重点对网格长及专职网格员的巡查质量、工作表现进行督导并登记在册。
每年底,村积分制管理领导小组对网格长、专职网格员的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定,对责任落实不到位、作用发挥不足的人员予以批评教育、诫勉谈话、扣除补助或者更换人选等处理。
本积分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北亭村乡村治理积分制管理领导小组。
2022年8月29日
北亭村党委